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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我还有奢望,不愿意迎合

2017-02-23 法治周末 武杰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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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何家弘


打开搜索框,输入何家弘的名字,第一个关联词便是“何家弘小说”。然而何家弘并不是一名职业作家,他的真正身份其实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证据学专家。

作家和法学家,感性和理性,看似并不搭界的两种身份和思维方式却在何家弘身上完美呈现,何家弘甚至是法学教授中第一位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难怪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很多诗人、作家都是“法学院逃逸的”。

今年,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洪律师探案集》系列作品,包括了何家弘1990年代创作的《血之罪》《性之罪》《龙眼石之谜》《古画之谜》《黑蝙蝠之谜》共5部犯罪小说。有人曾评价何家弘的小说为读者描绘出一幅生动的当代中国全景式图画:农民、工人、小贩、私人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等,他们共同演绎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喜怒哀乐。

而这其中也不乏他自己的影子,从北大荒的知青到建筑公司的工人,再到法学院的学生、教授,平日里足球、羽毛球,唱歌、跳舞,他也是样样精通。今年,他还要开自己的演唱会。

正如何家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的着装一样,上身是运动服,下身是西装裤和皮鞋,忙完采访,他还要去打羽毛球。何家弘的多面人生就如同他的小说一样的丰富、精彩。

不那么物质化的一种人生选择

198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毕业之后,何家弘的许多同学都选择了到政府机关去工作。而懵懵懂懂入了法学门的何家弘则选择继续读书,“我是我们国家第一批犯罪侦查学的硕士研究生,1983年的时候,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招收了4个学生”。

此后,他到公安部工作、在学校担任行政职务,何家弘面临过各种各样的选择……“有人做官,能做的很好,但是我不适合。”何家弘总是这么说。做个教书匠,是他进入法学门后就未变的理想。


法治周末:你当时的理想是做一位作家,为什么最后会选择法学?

何家弘:当时考上大学以后,分数并不高,父母商量让我去学经济,但是因为数学分数比较低,所以最后偶然间选择了法学。我的性格是如果选择做什么就很认真地做,当时就把文学梦放在了一边。

原来对于法律并不懂,选这个专业的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是法律,连学什么也不知道,学了以后就觉得我应该把这个作为一生的主要事业来做。当时坚持学习法学,倒不一定说有多么的喜欢,但是我们那代人,经历过“文革”那种无序的时代,还是有一种使命感的,越学越觉得中国需要法律。所以才本科读完又读硕士,硕士读完又读博士,然后成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

后来,这种想法变成了一种对法治的追求,因为我们这代人还是喜欢思考一些所谓的国家大事。

法治周末:你的人生其实可以有很多的选择,比如从政或者下海经商,但是你却始终坚持要做个老师,为什么会有这种坚持?

何家弘:其实也是对自己负责,特别是我们经历过“文革”、知青下乡,对自己是有一个定位的。我一直觉得,我第一不适合做官,第二不适合经商。我就是比较适合做个教师,这个也是让我比较专注的事情。

法治周末:你认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有怎样的使命感?

何家弘:法律人应该努力让这个社会、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经过我这些年的学习,包括到处走、看、学习、交流,我觉得中国应该走法治的道路。我有这么一种信念,我们国家要真正达到稳定和谐的发展,法治应该是最好的道路。

我们作为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的人,更应该在这方面作出贡献,不是简单的跟着人家说、跟着人家喊,自己要有这方面的信念。而且作为一个学者,特别是社会科学的学者,确实需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独立的才能、独立的学术,这样才能对社会有价值。

其实,选择作为一个学者,本身已经不是那么物质化的一种人生的选择。人生有时候需要想的远一点,不仅在当代,也希望在历史上,我们的一些思想、一些观点,能够传给后人。

青年人应该多读一点法治类的小说

何家弘被称为“中国的格雷森姆”和“中国的福尔摩斯”。他曾说,在西方国家中,犯罪小说是一种非常流行的文学样式,不仅畅销,而且层次很高。在我国,文学界似乎对犯罪悬疑小说还存在一定偏见,认为是低层次的通俗小说,难登高雅的文学殿堂。国内的文学大奖,似乎都没有这类小说。

而何家弘的《洪律师探案集》系列希望为读者打开不一样的视野。文学评论家吴秉杰在评价何家弘这位“业余”作家的时候说:“我觉得何家弘的文学创作不仅修正了侦探推理小说必然是‘低层次’创作的这样一个认识误区,也打破了习惯上把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对立起来的这样一种思维误区。这正是他创作的独到贡献。”

法治周末:你当时写《洪律师探案集》的时候,犯罪悬疑类小说在中国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何家弘:其实从1980年代开始就有一些公安系统的作家写以罪案为题材的文学作品,还有一些像《啄木鸟》《蓝盾》《金盾》这些法制文学类的期刊。当时,大家看刑事案件故事都看得津津有味,因此这些期刊的发行量也是不错的。

当时,这个类型的作家以公安系统的为主,也有一些社会上的作家,是一个挺大的作家群。1990年代还成立了一个“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法制文艺委员会”,第一届会长是作家苏叔阳。现在它已经改名叫“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了。

即使如此,这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中国好像一直没有一个很大的读者群,而且在文学圈里,一直认为它的层次是比较低的,并不像其他通俗文学那样属于主流。我当时参加过他们的一些活动,这些作家认为,他们写的不乏一些优秀的作品,但是在中国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主流文学对这些不屑一顾,评论家也不屑评论这些侦探推理小说。

另外可能也有一点,就是这类小说是外来和尚好念经,包括福尔摩斯、日本的推理类小说等影响很大。

法治周末:你在写小说的时候,会考虑读者群的问题吗?

何家弘:其实最初写的时候是不明确的,我最开始写小说,说老实话是为自己写,希望写小说能够出版。2007年,我的作品开了研讨会之后,修改小说的时候,我才开始考虑小说应该给谁看,我希望是给青年人看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最流行的是武侠文学,武侠文化在中国也是博大精深,影响了几代人,其实我们从文学角度讲,这种文化的风靡是不太好的。武侠文化主题和侦探推理小说差不多,都是惩恶扬善,但是武侠文化崇尚暴力,看的是谁武功高强,谁能打得赢,所以我曾经讲过,青年人应该多读一点法治类的小说。现在年轻读者的兴趣又转向玄幻、盗墓类的主题,其实这对青年人的行为有时候是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

我的小说,从心理上是希望让青年人看的,多看一点法治类的小说,接受一些熏陶,知道有问题应该依法处理,可能对自己的一生、对社会都有好处。当然侦探推理小说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水平,符合青年人的阅读需要。

我的小说里没有写那种真正特坏的人

法治周末:你的小说从创作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20年,也多次再版,如何保持作品的活力和新鲜度,使其在今天依旧可以吸引读者?

何家弘:这类文学作品吸引人主要就是依靠悬念,故事内容要好看,我这些故事我觉得编的还不错,可能这是一个优点。

当然现在确实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它的时代感。因为这些小说写的都是1990年代以前的故事,包括谈到改编影视作品的时候,合作方也认为必须想办法处理一下,因为现在年轻人对那个时代不是特别的关心,特别现在是一个泛娱乐化的时代,电影观众的平均年龄只有21岁。

但是我作为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还是有自己的一种奢望,希望年轻的读者慢慢也会对那个时代的事情感兴趣。1980年代、1990年代是中国发展最关键的时代,所以从我自己来讲,我倒不愿意为了迎合,把小说改成2010年、2015年、2017年的事,而且好的文学作品还是应该有比较长久的生命力,不像是一部很火的电影、电视作品,即使是卖多少个亿,过去也就过去了。

文学作品毕竟不仅仅是娱乐,更多的还是这里面的思想和精神内涵。

法治周末:你的小说既有文学性的一面,也有真实性的一部分,你对这两者是如何定位的?

何家弘:我写的文学作品还是有理想化的一面,虽然基本的出发点是要真实,特别是涉及到司法程序、司法活动的部分,都是依据1996年修改之前的刑事诉讼法法条、规定,这个是非常严谨的。

但就怎么来追寻正义、在案件里面做什么,我要反映我们社会的司法制度、社会问题,同时这些人物还是理想化的。特别是里面的主人公洪钧律师,他是一个很超现实的人物,我们现实中可能没有多少律师会像他那样做调查。

这里面也有我写作时的一些想法,可能是受到在美国学习的影响。律师应该在维护司法公正,特别是法治进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需要一些真正高尚的律师。

还是要有理想,我的小说里面其实没有写那种真正特坏的人,所以也有人说我的小说里面都是好人。

法治周末:你的小说有许多是真实的案例,或者从中获得灵感,几部小说涉及到冤假错案、渎职、贪腐、刑事证据等内容,也体现了当时现实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法治发展的角度来看,小说里面的法治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会有哪些变化吗?

何家弘:应该还是有很大进步的,我们司法确实也在进步。因为我写的是那个年代,所以我尽量保持当时的原貌,包括制度、当时的一些规定等。

比如,里面的辩护律师,原来是开庭前7天才告诉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辩护律师大概只有几天的时间看看案卷、会见一下当事人就开庭了,律师不大可能有调查取证的时间。但是这些年有了改变,律师可以介入到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阶段。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又提前到在侦查阶段也可以委托辩护人。

包括我的第五部小说《黑蝙蝠之谜》,涉及到一些证据规则的内容,这些年中国在这方面的进步也是很大的。

法治周末:你把小说的主人公定位为律师,是因为你认为在当时律师的作用太小吗?

何家弘:对,其实最初还是有点想标新立异,当时写犯罪小说,一般都是写警察,国外也有以检察官为主角的。我觉得我要写一个警察的话太俗,本来也想过写私人侦探,但是私人侦探不真实,因为公安部在1993年刚刚颁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我也不能瞎编一个侦探。

后来,在美国学习法律的时候,觉得应该写一个律师。而且我觉得中国需要优秀的律师,律师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也是希望能够让中国的老百姓更多地认识到律师的作用,所以这个是理想化的设计。

我在1980年代的时候也做过律师,那个时候去派出所会见当事人,那个人根本就不信任我,他说你跟警察是一伙的,那个时候对于律师的定位也有问题。所以我就想一定要写一个特别高尚、特别优秀的律师,当然,在当时,这也让人觉得有点假。

法治周末:这些年,你写刑事错案的书籍,比如《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等,与你的犯罪小说一样,在国外也非常受欢迎,国外对于这类著作的关注点是什么?

何家弘:刑事错案是一个国际共通的问题,各国都有,而且各个国家都会关注的,所以这是这类图书的一个卖点。随着中国实力增强,喜欢了解中国的人越来越多,也就会有很多人想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所以,关注中国问题的人也想看看中国学者写的内容。

与此同时,我们中国现在讲中国文学要走出去,法学也应该要走出去,让外国了解中国的法治进程。以前都是翻译国外的法学著作,现在要翻译出去,让中国的法学著作走出去。中国现在在世界上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所以我们的著作在国外有人愿意翻译、愿意看。希望我们的法学学者能够更多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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