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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 王建冬:构建数据要素价格机制,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27日,在“数据场景应用创新大赛颁奖仪式暨数据流通交易论坛”,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应邀在活动上就“构建数据要素价格机制,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主题演讲。

王建冬介绍,近年来,贵阳、深圳、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围绕数据资产金融化、资产化不断做出尝试。据初步测算,到十四五期末,全国数据资源流通市场总规模将达3000亿至5000亿元,企业拥有的数据资产总规模将超过60万亿,成为下一个30年引爆中国经济发展新的重要风口。

上海、福建、武汉等地组建了数据集团,围绕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公共数据有偿服务等方面做出尝试,因此,未来数据财政将成为一个难以脱离现实的选择。从长远来看,“数据二十条”的潜在价值不仅是创造了3000亿至5000的数据要素市场,更重要在于帮助中国突破地方负债困局,为开启下一个三十年黄金发展期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数据二十条”文件于2022年年底正式发布,成为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基础制度文件。围绕数据资产的价格机制,王建冬认为,没有定价、价格机制,数据流通难以实现。数据要素有效分配的核心是建立适配数据要素规律的定价机制。在数据的资源化层面,交易标的主要是数据权益、衍生数据、原生数据。数据的原始数据,数据体系或数据包,实际上定价,主要是以成本为导向的交易定价,在数据资产化的层面,未来的定价模式主要是以收益导向为主。

数据的资源化定价以数据成本为主,要考虑数据成本的前期规划,数据的获取、归集到资源形成的全过程,以及需要投入各种数据要素的成本。其次,数据的资产化定价要解决大量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收益问题,需要确定买卖双方的收益分配的原则。对此,王建冬介绍了“资产化定价:报价-估价-议价相结合的收益定价”的基本思路,即由数据卖方报价,由交易所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估价,最后由买卖双方进行议价,估价是其最终最核心的一个环节。围绕估价这件事情,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创新提出“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为下一步探索数据产品资产化定价开启了新的方向。

王建冬认为,数据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价值,通常需要与具体业务场景相结合,在市场主体提升效率、节省成本、扩大收入过程中实现其潜在价值,这一过程就是数据的资产化(从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过程。

数据产品交易的难点主要有传统方法无法落地、价值估算比较困难、应用场景预期差异性大、理论研究无法实操等,依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产品成本评估指引1.0》《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评估指引1.0》《数据产品价值评估指引1.0》建立的评估指引体系,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协助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发全国首个“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将有助于我国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评估标准,为各地交易所、数据商提供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王建冬总结,围绕“数据二十条”顶层设计,下一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将围绕数据资产定价领域进行布局,同贵阳、上海、福建等地的交易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开展专题研究,以构建数据确权、登记、评估、定价、入表全链条管理体系为目标,为数据资产化资本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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