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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藏平台被刑事立案,犯罪金额怎么定?

刘红林 刘红林律师
2024-09-08

最近过来咨询红林律师的一个数字藏品平台老板,刑事立案已经1个多月,目前公司法人还没有被取保候审,家属找了传说的中间人在沟通,希望能够争取宽大处理,小事化了。


我问涉案金额有多少,他说总共有300多万,我说这300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他说公安看了我们的交易流水,然后就定了。


无独有偶,在本文撰写的当天,有位之前的老客户突然电话联系,说当地经侦部门让他提供公司的经营流水和业务的一些数据情况,他在犹豫是否全部提供,他的一级销售金额有500多万,二级用户交易流水在2500万以上,他很担心自己这么高的“犯罪金额”会让公安对他重点关照。


问题来了:数藏平台涉嫌刑事犯罪,犯罪金额怎么定?


是按照用户的充值金额?还是按照一级市场的销售金额?还是按照二级市场的交易流水?这篇文章我们来聊一聊。


资金流的梳理是网络诈骗案件的关键,公安在办案过程中,通常会调取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流水、第三方支付交易记录以及其他关联账户交易记录,对团伙类网络诈骗,还会通过团队的记账本、表格等信息,从而明确整个犯罪团伙犯罪数额。


如果按照传统的办案标准,每一起诈骗事实都需要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其他主客观证据相印证才能定案,将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成本过高。


基于此,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判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中指出:


第六条第1项: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第七条第2项: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翻译为大家能够理解的话,大意是:


1.对于数字藏品平台诈骗数额认定时,考虑到受害人数众多,不需要逐一收集并核实被害人信息,只要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就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作为数藏平台经营者,证明账户中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的责任在你这,所以要积极主动的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涉案账户内的钱款不属于诈骗所得。


3.很多被用户维权的数藏平台在咨询我们律师后,经评涉刑风险较高的,我们会建议尽快清退,安全落地,但部分老板舍不得收进来的钱,甚至“略带委屈”的说我们也没赚到什么钱。殊不知立案前叫主动退款,立案后那叫被动退赃。


既然对网络诈骗的数额认定采取的是“先综合推定、后举证排除”的原则,那对于数字藏品平台的经营者来说就要分别从两点下功夫:


第一点,让经侦的综合推定尽量合理

和很多网络诈骗是受害人直接付款到诈骗人账户的不同,在数字藏品平台的资金流向中,用户充值到平台的金额、用户和用户之间的交资金,往往是通过第三方渠道结算,或者直接由用户支付给用户。


在没有资金流入数藏平台账户的情况下,数藏平台不仅对相关的金额没有可控性,同时也没有经济上的收益,这个时候如果将平台流水金额都视为犯罪金额,显然不当。


红林律师看来数藏平台的“诈骗金额”,一个可以参考标准是财务角度可确定为公司的经营收入。对于数藏品台来说,无论合法还是不合法,其可期待的利益有:一级藏品的销售收入+白名单的销售收入+用户间交易的手续费收入。既然可期待的利益收入上限是明确的,那么犯罪金额的上限在这里也就符合逻辑。


将资金流和收入拆成这三部分容易,但让政府部门的人员接受则有困难,对于第一次接触数藏的政府工作人员说,理解数字藏品的商业价值、生意模式往往是有一定的门槛,务实的来说,如果数藏平台被公安请去喝茶或者直接立案侦查,还是建议委托懂这方面的律师介入,无论是帮你撰写情况说明,还是和公安直接沟通,都会有利于公安更加合理的认定涉案金额。


第二点,提前做好款项合法收入的证明

上医治未病,数字藏品平台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刑法律风险防控应该是创业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这事可不是说等公司发展壮大或者有钱了再整也可以的事。对公司商业模式、营收构成、财务情况最清楚的莫过于老板本人,此红林律师给到的建议是:


1.日常经营过程中,建议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收款使用公司的对公账户,避免多家银行账户的混用,在行业中,有的数字藏品平台存在网站备案或者牌照资质与第三方支付的收款账户不是同一家公司。更要避免公司账户和老板个人账户的混用,该纳税的纳税,以便确认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时注意保留好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款项支出证明,以便证明自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在工商局、税务局、公安等部门的调查时,如之前文章《律师支招丨数字藏品平台,如何有效应对维权投诉?》所说那样,建议以书面的形式整理包括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在内的报告进行汇报,特别是将公司一级市场的销售金额、二级市场收取的交易手续费金额进行分类列明,从而让相关工作人员清晰的知道流水是流水、收入是收入,将公司的合法款项证明清楚,降低被认定为犯罪所得的金额。


如果你在数字藏品经营过程中,有相关法律疑问,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遇上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后续文章中跟大家及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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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


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


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为100+NFT数字藏品平台提供合规咨询及法律服务。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中国首家专注新经济、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曼昆团队成员拥有独特的多元化行业背景,团队成员来自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密资产机构、区块链行业智库等。


基于对新经济领域的深刻理解、对政策法规的持续关注研究,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曼昆团队善于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的角度,为Web3、区块链、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经济企业提供商业架构设计、项目投融资、交易筹划、经营合规、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刑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等综合法律服务。


曼昆总部位于上海市凯德虹口商业中心28楼,立足上海,服务全球。2022年,曼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区块链律师团队达成战略合作,围绕Web3.0合规研究、区块链市场营销、区块链法律人才培养、全球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新加坡、迪拜三地的Web3.0创新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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