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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up,让我们跨越这浅浅的海峡

2017-03-08 陈奕仁 国际法促进中心
作者简介

陈奕仁


目前就读东吴大学法律系硕士班国际法组二年级,从2013年开始参与杰赛普,曾获台湾赛区冠军、杰出辩士、法官;台湾代表队辩士、教练;曾担任国际赛、中国赛区法官。


01

为文之缘起

今年感谢朱文奇教授,让笔者有机会参与Jessup China的评审工作,因此结识许多内地同胞,所见所闻,历历在目。年度盛事结束后,从北京飞回到台北的班机上,寂静中浮生诸多感触,想起了当初想来大陆赛区的初衷,是期望两岸未来的交流能更深化以消除各自观点上的歧见;以杰赛普作为共同基础(Common Ground)来发展建立两岸同胞深厚情谊,似也正呼应此一世界大赛的本质与目标。


笔者相信团结则存,分裂则亡(United we stand, divided we fall),但在所谓自由开放的台湾社会,却普遍将这样的“共同使命感”绝对性地视为民主的敌人,没有讨论与对话的空间,直接被贬为对某种权威的崇拜而落得“政治不正确”。不少人“自由”得非常“不自由”,原因在于一种根本归属感的相对剥夺,彷佛社会群体的存在只是机械性的生存而没有精神意义的升华可能性。而失去向心力的团体,则不仅软实力无法展现,连带影响硬实力的发展;固然仍有过去余下荣景苦撑,但目前似乎已经逐渐呈现向下历程。 


当然人民普遍变得没有安全感,便不难想像“小确幸”在台湾盛行的原因了,那其实是种对远大目标与成就大业的希望破灭下,精神层面压力过大而产生的一种防护机制,纵然是种过度依赖下,填补空虚的安慰剂,却也是一种不愿放弃微弱希望的挣扎,帮助大家维持基础体温忍冬度日,期待某种救赎的出现。


这样的背景环境下的台湾社会,自然很难兴盛宏观的国际法学,当然也是其他实然因素,使国际法的主张更对台湾几乎难有立竿见影之效,国际法学式微在所难免。台湾念国际法的人真的蛮少的,未来工作也主要仅限于WTO经贸谈判代表与研究等相关职务。不过,从笔者听闻他处的消息来看,国际法学的相对冷门似乎也不是台湾独有的情况,所以整体来说,可能还是离不开区域性社群 (Community) 的共同网路建立 (Networking) 与区域性共同观点的形成,来维持国际法本身全球整体多样化发展的细致面貌,以接轨在地化需求。因此,笔者除了把内地杰赛普的消息带回台湾之外,也希望尝试藉由杰赛普在台湾的介绍,来写点东西与大家分享交流。 :)


2013年东吴大学在DC的jessup


02

杰赛普对台湾学生的意义

杰赛普完全是国际法导向的,不过国际法在台湾的法律系好像越来越没落, 因为大家觉得没有什么用,除了东吴大学以外,也只有台湾大学与中正大学的法研所设有国际法组。在台湾,除了WTO诉讼外,自然是几乎没有机会接触到国际法庭运作的;一般学生更不用说了,难免觉得国际法的问题似乎很遥远而不切实际,而将国际公约国内法化的研究工作又没有身处国际法庭的那种真实临场感。

但现在的世界趋势,国内、国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国内法的领域国际法几乎都有,尤其像台湾一半以上都是国际贸易,因此发生跨境纠纷的机会非常的多, 加上现在跟对岸的贸易大致等于我们对美国、日本、欧洲贸易的总和,在这种情况之下,两岸的实质区隔也是越来越模糊,越发需要谈判合作发展。因此,参加这种辩论赛能磨练出来的能力,对于不太有其他替代资源的台湾学生来说,就非常重要。 


且台湾大体上也注重世界各大学法学院的教育发展趋势,所谓的Clinic Program越来越受到重视,模拟法庭的Key Issues已经不是只有涉及传统国际公法,也可能包含国际人道法、商务仲裁、国际贸易法,甚至国内法等领域,换句话说,要解决全球问题,越来越需要熟稔细致而广博的国际法分支,乃至于超国界法 (Transnational Law),所以杰赛普的价值也就非常地受到肯定。杰赛普全球社群也不断地在变化它的风貌,不断地在进步当中,也不断地更有意义。


杰赛普的参与价值在于能让台湾学生感受、体验、反思与溯源有关国际法的存在必要,并透过比赛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来知其所应然,成为理论、实务兼俱且具有国际观的人才。更重要的当然是在具备这样的能力后,如同世界各地的实践一般,设法主张自身观点来捍卫地区性传统价值与世上其他地区传统价值的平等性,各地区团结起来,在国际法治社会中主张应有权益,反霸权与垄断,同时让国内拥有诉讼团队而不必仰仗外国律师。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具备这类人才,以确保社会群体权益。否则,在台湾是很难想像薛捍勤法官所指Chines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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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普在台湾的历史

目前台湾有两个国际法学会,而杰赛普台湾地区预赛主要是由成立于1958年(民国四十七年)的“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Chinese (Taiw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 CSIL)主办。CSIL为鼓励青年学子研究国际法在校学生﹐如对国际法学具研究之兴趣,也可以取得该会副会员资格,因此支撑起台湾学生自主举办方面的发展;2013年起,正式由成立于CSIL下的 「学生国际法研究会(Student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 SSIL)」 主办,结合学生社群资源,例如各法学院之国际法学社,扩大各校参与及参赛队员招募,将杰赛普的举办流程及行政程序制度化(举行方式下述)。


今年已经是台湾连续第40年参与这项国际级赛事,过去历史上,马英九先生与蔡英文女士都曾有参与过台湾杰赛普。马英九先生长期指导政治大学同学参加比赛,并时常担任台湾区评审,蔡英文女士也曾代表政治大学参赛。曾任CSIL理事长的政治大学外交系教授陈纯一,与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李念祖,当年也都曾以选手身分,代表台湾到华府参赛。


从 1977年起 ,台湾每年都有大学参加杰赛普比赛,与香港参与情形类似,杰赛普比赛的历史稍早于内地大学。1985年(民国六十六年)时,全世界只有十六个国家和地区的队伍参加国际比赛,而台湾则在姚泣清理事、亚洲协会 (Asia Society)和中兴大学国际法学社等单位的建议下,CSIL张彝鼎理事长负责和美国主办单位接洽。1985年(民国六十六年)九月十九日,美国主办单位执行秘书正式致函张理事长,邀请台湾派队参加。从此以后,CSIL即一直负责选拔台湾地区冠军队伍赴美国参赛。 从民国六十七年起该项比赛大致上是由各校法律系轮流和CSIL共同推动主办,并自各校所推荐的法律系学生中,遴选一名执行秘书,负责协助推动、执行整年度比赛的业务。 

Tips

历史具体部分主要参考2003年时任“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与台北市长的马英九先生于理律文教基金会发表的专题研讲。


04

台湾区预赛之举行方式

学生国际法研究会(SSIL)下设有杰赛普专案,每年由一名赛务助理协助台湾区执行秘书举办,并负责统筹该年度赛务。赛务助理须以正式队员身份参加过杰赛普台湾区区域赛,并于比赛筹备及进行期间须具于主办学校注册之学生身份。 赛务助理徵选方式为每年 5 月 15 日前,自愿担任下一届杰赛普赛务助理者,向SSIL报名审核。若该年度有两位以上同学自愿担任赛务助理,则由提交之赛务相关企划书、内容,包含筹办比赛流程、预算书等,由杰赛普台湾区区域赛执行秘书决定该年度赛务助理。 


若无人自愿担任赛务助理,则依照轮值表轮流主办。 SSIL将依照轮值表顺序询问各校担任赛务助理意愿(轮值表顺序将抽签决定)。 原则上推定当年参加 2012 年杰赛普台湾区区域赛各校均同意参加轮值抽签,若要放弃轮流,须写信通知 SSIL。若该年决定不被放入轮值表,日后还是可以再决定重新加入,反之亦然。 决定重新加入或未来有新学校参加杰赛普并有意愿轮值,顺序将会被放在现有轮值表的最后。暂定轮值表如下:

1. 台北大学 2. 成功大学 3. 东吴大学 4. 中正大学 5. 世新大学 6. 台湾大学 7. 清华大学 8. 文化大学 9. 政治大学 10. 东海大学 11. 辅仁大学


至于预算部分,SSIL 将部分补助举办杰赛普区域赛相关费用。每年赛务助理于筹办比赛初期提交相关预算与 SSIL 讨论后,由 CSIL 理事长审核通过。若 SSIL 补助费用不敷使用,则由赛务助理向主办学校或其它单位申请补助或赞助。 参与国际赛的费用则由该年度赛务助理与代表队共同筹措,若获“政府单位”补助,原则上优先补助赛务助理出席国际赛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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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代表队之表现

依现有的纪录来看,台湾大学、东吴大学、政治大学和中国文化大学等四校法律系均曾荣获过台湾地区比赛冠军,代表台湾至美国参加国际比赛。而近十年从2008年开始至今年2017,除2011年与台北大学共同代表之外,皆由东吴大学取得代表队资格,但其他学校也常常派队同赴DC担任国际赛Bailiff及作为Exhibition Team与他国队伍进行友谊赛。 


在国际赛的近来表现,2000年为台湾历年国际赛成绩最优秀之名次,排名非英语系国家第一名;2009年台湾代表队赢得全球最佳诉状奖第二名(Hardy C. Dillard Award, the Dillard Competition),为台湾历来最佳纪录,并获马英九先生接见表扬。2010年台湾代表队在国际赛总分排名全球第35名,系台湾首次进入世界50强排名,隔年2011年由台北大学组成之台湾代表队再往前挺进34名,惟至今仍未突破32强晋级国际赛复赛大关。个人奖项部份,台湾代表队队员近来曾于2004、2006与2008年入选全球百大最佳辩手(Top 100 Individual Oralists ),而去年2016则第四度获选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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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杰赛普的响应的相关活动

主要是每年10、11月中旬左右举办的杰赛普研习营,全程以英文进行。邀请各界国际法学者与实务律师或官员,解析当年诉状背后相关议题,讲授法学英文及诉状撰写技巧,与指导同学法庭诉讼技巧。另外也会邀请历届台湾代表队成员分享国际赛参赛经验、心得与提点事项。


另外则是各校逐渐成立之「国际法实习」(International Law Practice)课程,课程内容一半是教授国际法,另一半是法律英文课程,以杰赛普比赛题目作为主要上课教材,希望培养学生良好的英语能力和国际法程度。据笔者听闻,此课程最初的推行可溯及至2005年(民国八十六年)马英九先生任教时,主要目的是替台湾训练一批在国际法或国际政治上能谈判、辩论、折冲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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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杰赛普准备概况

各校当然都有不同特色,大底上原则是在法学院的支持下,由指导老师与法律系老师们的指导,以及历届队员学长姐训练带领实战研拟,但也应该一如他处通常情形,由于老师们忙于学术及行政业务,主要就是学长姐带学弟妹自己摸索。通常于当年5月即开始为比赛做准备,经历了读书会之国际法基本知识学习、分组国际法案例报告、案例分析讨论、徵选前演练,在最后在正式的徵选中选出了五位正式代表队队员,即开始密集的针对当年Compromis提示案例中所涉及到的争议问题与指导老师及教练学长姐讨论,一步步的拆解与分析议题之中涉及的国际法原则,进一步努力搜集并研读相关国际法院之案例、及时事议题与知名国际法学者所出版之经典书籍。并于当年Compromis公布后开始进行诉状之攥写与辩士上台口说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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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早期“政府”在杰赛普确实好像有挹注蛮多资源,例如笔者曾耳闻年轻时参加过前几届台湾区预赛的老师说,那个年头,1970年代末期,“外交部”补助队员一人一张商务舱机票,美国国务院还帮台湾代表队找当时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求学的马英九当团队翻译 (笔者猜是协助照顾打点当地生活吧)。可能大家都太习惯有人帮忙了,后来的人有过重的期待,导致后来官方资源开始抽离后,或许“小确幸感”又在作祟,看到近几年代表队出国都常常要同学自己出钱,大家就以为台湾杰赛普不再有未来。嫉妒每年认识国际赛其他队伍的resourceful background,常常误以为外国队伍都一定有官方支持(当然某些国家是真的有Full Support),都忘了打比赛靠自觉的热血初衷了。 


准代表队常常是在打完台湾区域赛就身心俱疲,没进国际赛复赛更垂头丧气,加上台湾社会批斗成性,很多是成功了沾光,失败了咎责抓战犯,操作舆论者带风向猛烈攻击,自然也很大比例地消磨诸多参与者的热情。但这说倒底,以言论自由来看倒没碍什麽大事,重点是操作舆论者透过聚众批斗,逐渐壮大,掌握话语权与关注焦点而有实质影响力后,虽举著正义大旗,提出的攻击点仍倾向抽象且变化万千,难以聚焦,有话题性没建设性,以致无法确立改革方向以整合资源,然后下一年的比赛又来了。资源有限,欲望无穷,大家都抢著说好听的大话骂做事的人没能力抢资源,也常常就这样卡在永恒恶性循环的选择障碍牢笼之中;这或许也一定程度反映了台湾社会的缩影。


之前在海牙透过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开始接触到比较多内地一样是修习国际法的同胞与前辈,认识到国际法促进中心,还有多年以来在国际赛认识的同胞们,与此次接触Jessup China,发现大陆这裡有台湾几乎不存在的“共同使命感”,这就是很多与笔者一般的台湾杰赛普OB们想像的未来中缺少的那最后一块拼图,一个细緻又稳健的Chines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但笔者须坦言,共同意志在对立社会的台湾不容易形成,且尚有根本性问题,就是我们以前仍会自豪 “They have the Muscle, but we got the soul. ”,但现况已成 “They got the muscle and the soul, and we’re no longer allowed to own the soul ”了 (苦笑)


尽管如此,仍然希望日后两岸有机会做友谊赛交流,纵然不知该从何想起,但总觉得台湾也需要共同使命感,一种真正希望的信念,不侷限于打保守牌个人主义小确幸,而是在团体共识进行计划与建设!希望两岸还是互相需要与扶持的,重见现代太平盛世应该是大家的共同目标了,虽然方式上与解释上还真有待共同平台磨合商榷。也或许有不同基准点,但我见到的大陆是向上历程,而台湾不该背道而驰地向下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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