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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戴武军:把牢工作主线 谱写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丝路同心圆 丝路同心圆
2024-08-22


编者按:4月15日,自治区党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召开十届十一次全会,对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新疆各项工作全过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在“丝路同心圆”开设“书记谈‘铸牢’”栏目,将陆续刊发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文章,敬请关注!




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为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一步推进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实践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要求。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既保护好新疆的山山水水,又让绿水青山成为带动全疆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的金山银山,在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


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基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在新征程上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议》,坚决扛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疆实践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紧密结合、高度融合、深度化合,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自治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疆各族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坚持系统思维,聚焦服务主线,积极谋划和推进美丽新疆建设


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建设美丽新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生态根基。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打牢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按照“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的战略安排,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新疆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发挥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保障作用。


加强环评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明确8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发挥制度合力,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靠前服务“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快构建体现新疆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各民族共建共享中国式现代化成果的发展共同体。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绿色发展底色。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乌—昌—石”“奎—独—乌”、伊犁河谷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水源地保护,选取头屯河、托什干河、博尔塔拉河、白沙湖申报2024年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有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在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努力开创生态环境宣教新局面,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美丽新疆建设。深入贯彻和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改进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新媒体宣传,拓展宣传阵地、拓宽参与渠道、表彰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认同、凝聚共识、广泛参与、良性互动,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坚持底线思维,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守护新疆各民族共有生存家园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转变,切实让全疆各族群众享受到优美的生态环境、感受到党的深切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激发各族群众保护新疆生态环境的美好情感,不断铸牢中国心、强国情。


强化生态保护督察执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和信访问题“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精准落实《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守牢美丽新疆建设生态安全底线;科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持防沙治沙一体推进,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巩固深化“三北”工程成果。积极推动民族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创建“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不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


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充分发挥生态安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作用,定期总结研判全区生态安全形势,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化解和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持续完善自治区“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厚植生态福祉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加强全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服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全面优化升级,及时出台与自治区在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法规修订工作相配套的生态环境标准,提升引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检测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等4项标准,强化对资源能源领域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的技术支撑,推动完成《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等2项标准的开题工作,通过不断健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支持群众身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


扎实做好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空气、水、土壤、声、生态、农村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加强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管理,定期公开全区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名单,保障公众知情权,督促做好超标企业查处和整改工作。


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中央和自治区污染防治项目47个;推进实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的EOD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在乡、村有序延伸,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全区各族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作者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END





编辑:苟继鹏

审核:丁贵子

监审: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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