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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疑似男子从法院院长办公室坠楼身亡之异见:接见当事人的院长通常是负责任的院长!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7-03


昨日,上游新闻报道,“6月14日上午,河南洛阳偃师市男子曹志伟再次来到偃师市法院反映问题时,从三楼坠下身亡。死者妻子称,丈夫是从偃师市法院院长办公室坠下的。”



根据报道,死者曹志伟系涉事法院一案件的当事人,因两年前该院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维持的一个案件,“一年多来多次去偃师市法院反映相关情况。”事发当日上午,“曹志伟独自一人来到偃师市法院找到院长徐朝阳。”随知,“当日下午1时30分许,她(死者妻子)接到通知,曹志伟出事了。”


根据报道,“洛阳市委和偃师市委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已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会通报相关情况。”关于事件的真相,法萌君不敢断言,但听到这件事,第一反应却是想到了近几日热传的,因丢芒果事件开具证明的民警王海港。



6月13日,先前对处警民警称因遭到客户投诉被罚款2000元,面临开除处理的快递员改口了,承认自己为了让客户撤销投诉撒了谎,将之前相信其陈述而出具“最硬核”证明的民警王海港带到了倍受质疑的境地。


试想一下,王海港为何不惧被客户投诉而出具“超常规的”这份证明?是为了显示职权还是偏袒一方?都不会吧!远在异地财大气粗的圆通公司本不归山东的一派出所管辖,谈不上职权一说;报警的双方都没有受到治安处理,也谈不上偏袒一词。唯一的解释是,民警是出于同情快递员遭遇,为了化解快递员与公司之间矛盾,出具了这份上级三令五申不属于公安机关开具证明范围之列的证明。其背后,是民警处于正义公心的责任担当,法萌君为这份担当点赞!


民警其实大可不必让自己卷入纠纷之中,客户报警有人骚扰,出警将双方都带到派出所做个笔录,协调不成告知走诉讼途径解决就是。估计类似报警经历的,大致遇到的警方处理方式都是这样的吧。如此处理,处警民警肯定不会因置身纠纷而遭到投诉,至于双方纠纷是否化解、快递员是否遭到罚款开除,那就是自己的事了。这种首先保全自己、循规蹈矩的方式,能化解纠纷吗?是公职人员真正的责任担当吗?


推而广之,法院院长接见上访案件当事人一事,也不是常见的“规定动作”。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或法律业者都应该知道,不要说指名找法院领导,就是因案件找法官,至少要经过法院法警安检,再经电话联系法官获得批准,才能在公开场合见到法官。直接进入法院院长办公室,没有院长同意并愿意接见,根本行不通。


别说法院院长,前几日,法萌君家水管漏水找不到漏水点,到当地的街道办打听该由谁能帮助检测,谁知,在街道办办公楼下,被值班保安拦下,被告知,没有工作人员认领,连大楼也不能进入。


2017年6月17日,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公告: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院长梁根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审查组如实反映梁根生违纪违法问题。随通报发布的,还有一张梁根生办公室被贴上封条的照片。注意看,这个门是什么门——电子监控防盗门



梁根生的办公室已被封。


这种门,即使到了门口,房间内的人也能先从监控屏幕看到门外的人,不从里面开门,门外的人根本进不去。更何况,法官审理的案件,到院长接待的地步,其间还有庭长、专审委员、副院长层层领导可以接待或指派,院长亲自接待,意味着接触之中,稍有言语态度不慎,院长就可能涉事其中,因属下办案自己成了直接被投诉的对象。


说了这么多,总结成一句话,能够因法官办理的案件亲自接待当事人,听取当事人不满投诉的法院院长,通常都是负责任的院长。法院内逐级领导接待对案件处理不满,而且是经上级法院二审维持的案件当事人,是通常套路。即使案件申诉意见汇报到院长那里,也就是院长及时听听汇报,根据建议拍板定调而已,一番的公事公办,起码自己不会置身纠纷之中。


疑似男子从法院院长办公室坠楼身亡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切莫一听在法院坠亡就有要谁谁担责、案件肯定有问题的思想。曾经发生过,当事人在法官办公室服毒自杀,明明法官办的案件没有问题,有关部门为了平息民愤,愣是将依法办案的法官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结果查了20多个月,最后也没构成罪名,却把一个好好的法官变成了回家养猪的。详情可搜索法官莫兆军玩忽职守案。



犹如快递员终日奔波值得同情,但也会为了利益而撒谎,把好心帮他的民警带入争议境地一样,究竟男子是不是从法院院长办公室坠楼及为何坠楼,还是等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吧。事实不清,就站队出观点,是不负责任的。近期的一次次舆情反转,证明已经不少了。


院长接待当事人,本是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接待之中,或是法官办案之中,确有违法之处,该追责追责,但也切莫为了平息舆情,让负责任的法官担责,那样的话,也会助长了“谁死谁有理”的风气,打击了负责任的担当正气。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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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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