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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这两项司法内容的重启公开,其他事项公开力度的加大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3月16日,新一届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上,重提“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认为,会上提出,效率服务服从于公正,公正是根本要求,“快”必须以“好”为基础。司法公正,要体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张首席的讲话,迅速引发了法律圈的热议,获得了众人的一致赞同,并被大家寄予了厚望。

实现司法公正,相信没有人会不赞成,可是,要真正的别说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就是让其中的大多数真切的体会到和表示认同,确是一件复杂的系统性和细致性工程。就像之前曾有的“胜败皆服”司法目标一样,对于败诉的当事人而言,想让他们说出一句认同判决结果,难度可想而知。
主观性认识上的绝对公正,世界上是不存在的。不存在,不是停止追求的理由,反而是,不断追求相对公正,并无限接近法律框架下案件处理的绝对公正,是司法进步、社会文明的不二法门,也是人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的众望所归、进步方向。

如何实现司法公正,有人会说要依法办事加强队伍建设,有人会说要弘扬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建设,还有人肯定会说要畅通救济渠道,完善纠错机制,乃至落实错案追究制等等。今天围绕张军院长所讲的,“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我们(法院)自己。”,烟语君认为,应该重启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公开两项工作。

裁判文书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2013年7月1日正式开通以来,一直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司法进步,收到社会各界欢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各级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打造出了一条广大民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观点的公开窗口。

根据两会上最高法院的2023年工作报告,裁判文书网建立以来,已经公开文书1.4亿份、访问量逾千亿次。可是,虽然还是认为应该司法公开,但经常浏览裁判文书网的都知道,近几年来,裁判文书网上,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越来越少。

很多律师因触犯刑罚后被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证的,只见行政处罚书中作为处罚依据的刑事判决书文号,却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到,更别说社会热门事件的裁判文书了。甚至有网友发现,某些法院在一段时间内,一篇法律文书都不上传。

熟悉法院工作的网友告诉烟语君,这是因为,裁判文书网的公开率,已经从司法业绩考核指标里删除了。从诞生之初,司法文书公开,一直就有人反对,既有来自案件当事人的,也有涉案人员的,也有来自司法领域内部的。

尽管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即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是公开的,但反对的人认为,与自己相关的裁判文书公开,会让自己诉讼中的言行公之于众,会对自己今后的社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拿出了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理由。司法内部反对声音则认为,裁判文书里的内容异议、文书瑕疵,常常引发社会热议,让裁判者惹上争议,不如一律不公开省事。

庭审直播公开:中国法院网开办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3年2月11日正式上线开通,介绍称,公众可以通过该网站观看到全国各地法院的庭审实况。两会上最高法院的2023年工作报告现实,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超过2100万场。跟裁判文书网的遭遇类似,近几年来,庭审直播网上公开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少,以至于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或律师,直接申请庭审直播也得不到同意。
尽管三大诉讼法也规定了,除了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那几类案件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旁听法院庭审,但反对庭审直播的声音,多是来自司法内部。他们认为,庭审直播,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出了太高的要求,准备直播活动属于浪费时间,庭审表现很容易让审判的案件引发社会热议,不如不公开的好。在考核事项内取消了庭审直播率之后,庭审直播网上的直播案件就越来越少了。

“越是公众关注案件,越是依法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见证司法公正,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这是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里的内容。可见,司法公开对于促进司法进步、社会大众监督司法活动,进而推进案件审理司法公正的意义,并不难理解,剩下的,不过就是能不能以足够的司法担当意识,落实到实际工作了。

司法案件,从来不是仅仅只在案件当事人与法院、法官之间的事儿,一个案件审理过程的进行、裁判文书的出炉,代表着司法机关对此类社会纠纷给出了责任判定和价值导向。就算是暂时不公开,散落在当事人手里的裁判文书,互联网时代,说不定哪天就会被发到网上,还不如法院主动公开来的坦荡。

司法公开的落实,在法律法规上是没有争议的,反对的声音主要是涉案人员因个人利益引发的争议,赞成的力量则是,会让司法人员心存敬畏,主动以接受社会监督的高度重视案件的审判质量。任何社会事项的进步,都是经过争议之后才取得的。司法进步及公信力的提高,也应该不惧社会争议,最终也会达到,案件热议一次,司法就进步一次,社会教育意义重大,令那些企图暗箱操作掌控司法结果的,望而却步。

司法公开,并不仅限庭审活动、裁判文书的公开,还应该有于审判人员、审判流程、执行人员、执行流程等司法事项的公开,需要新一届的法院领导,拿出更大的司法勇气,“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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