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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次撤稿,一辈子就完了?

Mark Hanson临床科研 2022-04-09

导言:


之前我们发送过一篇推文:因为作者的这种行为,SCI投稿直接被拒。求解

在群里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仅摘取部分群友的意见:
为了避免混淆,再次确认:本文中所有提到的撤稿,均指retract,即论文发表之后的撤回发表稿件;而不是withdraw,后者是论文投稿过程中作者的主动撤消投稿。 


Dr. Cui1群,医学伦理,中国):
不得不说,中国的医学研究者普遍学术道德和医学伦理意识还不足够强。
中国之前大范围的撤稿事件,贺建奎之流的伦理事件,导致在国际学术界产生很大的对中国学术研究的不信任的负面影响,这几年杂志对中国作者文章的审核似乎越来越严格。
根源可能在于:中国的医学教育体系中,对医学人文的教育太欠缺了。
 
Dr. Xie(1群,临床科研,美国):
从科研的出发点,可能会理解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撤稿。仅以我熟悉的美国的医生为比较。
在美国,医生本身就是高薪,大部分医生也没有科研的压力和需要。
他们做科研的出发点不外乎:
1,爱好。
这些从申请医学院就有区别,爱好科研的可以申请8年制的MD/PhD双学位,这些人主导了美国医生一半的科研项目;
2,想做转化。
比如美国的华裔首富,就是外科医生背景,有很多专利。所以他们也会认认真真做科研。
比如我之前的老板,从1993年开始就做补体抑制剂治疗重症肌无力,现在还在做,可能一辈子也没有做到临床阶段,但是每一步都是扎实可靠的。当然,一旦成功,就“改变阶级成分了”。
实验室的研究,如果是阳性结果,需要重复2遍才发表,阴性结果就直接放弃不做了。就是为了以后可以继续做下去。
上述这些出发点决定了他们没有主观造假的意愿。

尽管如此,在生物医学领域还是存在有造假,尽管很少见。多是有生存压力,为了发论文拿基金。
中美两国做科研都面临着大环境的压力:快出成果,赶紧出论文,以申请到基金支持。
 
Dr. Cui(1群,医学伦理,中国):
在学术诚信(比如说不抄袭)和对人的尊重、公平、不伤害原则(患者或受试者)方面,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应该得到贯彻。
 
XL(3群,期刊编辑,中国):
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要求文章所有作者对文章负责,而不只是一作和通讯。
所以,以不是一作和通讯、所以不知情的申诉是不能通过的;而以通讯作者不允许所以不能提供详细原因,在编辑部看来也是缺乏诚意的。
是我我也会判定这篇文章高危(存在隐瞒、欺骗的过往,以及未来可能且给了作者申诉机会但作者仍然拒绝坦白),在一堆有比这更好更值得发表的稿件面前,我也会对这种有瑕疵的稿件进行退稿。

建议:作者换一家杂志投吧,不是每一家杂志都执行COPE的伦理审查,投的时候找不是COPE成员的试试。
 
Dr. Wang(3群,临床科研,美国):
非常好的建议。确实是这样。可能作者没法坦白,比如(只是假设,不是事实)涉嫌抄袭,通讯作者逃避不承认,她现在也只能跟着不澄清了。
 
XL(3群,期刊编辑,中国):
作者列表的所有作者都必须对文章负责,而不是负“连带责任”。这是能列为作者的要求。
COPE规定作者必须“全部满足”条件才能列为作者,包括参与研究、写作、数据核查等,所以作者不能以不小心、不清楚、我是挂名的这种明显不符合署名要求的理由进行抗辩。
 
Dr. Wang(3群,临床科研,美国):
非常准确。我们一起复习一下署名的规则。所有作者都对论文负责。

科研论文作者署名必须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XL(3群,期刊编辑,中国):
对杂志来说,出版风险是首要考虑。文章那么多,我们杂志的拒稿率都接近90%,我肯定会挑出版风险小、瑕疵小的文章出版。
署名有争议的、文章归属单位有争议的、涉密的、重复率高的,这些都是属于不能发表的。
 
Dr. Zhang(4群,生物医学,美国):
只有熟悉流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成果,及时发表文章。
对于撤稿论文的处理流程,建议参照医学杂志编辑国际委员会(ICMJE)的处理方法,网址:
http://www.icmje.org

意见如下:
Scientific Misconduct, Expressions of Concern, and Retraction
Scientific misconduct in research and non-research publications includes but is not necessarily limited to data fabrication; data falsification including deceptive manipulation of images; purposeful failure to disclose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plagiarism. Some people consider failure to publish the results of clinical trials and other human studies a form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While each of these practices is problematic, they are not equivalent. Each situation requires individual assessment by relevants take holders. When scientific misconduct is alleged, or concerns are otherwise raised about the conduct or integrity of work described in submitted or published papers, the editor should initiate appropriate procedures detailed by such committees such as the 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 consider informing the institutions and funders, and may choose to publish an expression of concern pending the outcomes of those procedures. If the procedures involve an investigation at the authors’ institution, the editor should seek to discover the outcome of that investigation, notify readers of the outcome if appropriate, and if the investigation proves scientific misconduct, publish a retraction of the article. There may b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no misconduct is proven, but an exchange of letters to the editor could be published to highlight matters of debate to readers.
Expressions of concern and retractions should not simply be a letter to the editor. Rather, they should be prominently labelled, appear on an electronic or numbered print page that is included in an electronic or a print Table of Contents to ensure proper indexing, and include in their heading the title of the original article. Online, the retraction and original article should be linked in both directions and the retracted article should be clearly labelled as retracted in all its forms (Abstract, full text, PDF). Ideally, the authors of the retraction should be the same as those of the article, but if they are unwilling or unable the editor may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accept retractions by other responsible persons, or the editor may be the sole author of the retraction or expression of concern. The text of the retraction should explain why the article is being retracted and include a complete citation reference to that article. Retracted articles should remain in the public domain and be clearly labelled as retracted.
The validity of previous work by the author of a fraudulent paper cannot be assumed. Editors may ask the author’s institution to assure them of the validity of other work published in their journals, or they may retract it. If this is not done, editors may choose to publish an announcement expressing concern that the validity of previously published work is uncertain.
The integrity of research may also be compromised by inappropriate methodology that could lead to retraction.
See COPE flowcharts for further guidance on retractions and expressions of concern. See Section IV.g.i. for guidance about avoiding referencing retracted articles.
 
为了方便大家看,用Google Translate翻译如下(直接复制google翻译,没有做修改,表达不清楚请看上面英文原文。

科学的不当行为,表示关注和撤稿
研究和非研究出版物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作;伪造数据,包括对图像的欺骗性操纵;有意不披露利益冲突;剽窃。有些人认为未能发布临床试验和其他人体研究结果是一种科学不端行为。尽管每种做法都有问题,但它们并不等同。每种情况都需要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单独评估。如果声称存在科学不端行为,或者对提交或发表的论文中描述的工作的进行或完整性存在其他担忧,则编辑应启动由诸如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之类的委员会详细制定的适当程序,请考虑通知机构和出资者,并可以选择在这些程序结果公布之前发表关注的表达。如果程序涉及在作者机构进行的调查,则编辑应寻求发现该调查的结果,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将结果通知读者,并且如果调查证明存在科学不端行为,请发表该文章的撤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会证明存在任何不当行为,但可以出版致编辑的信,以向读者强调辩论的内容。
关注和撤稿的表达不应只是写给编辑的信。相反,它们应贴上醒目标签,并在电子或印刷目录中包含的电子或带编号的印刷页面上显示,以确保正确索引,并在其标题中包括原始文章的标题。在网上,撤回的文章和原始文章应在两个方向上进行链接,并且撤回的文章应以各种形式(摘要,全文,PDF)清楚地标记为撤回。理想情况下,撤稿的作者应与文章的作者相同,但如果他们不愿或无法编辑,在某些情况下编辑可能会接受其他负责人的撤稿,或者编辑可能是撤稿或表达的唯一作者值得关注。撤稿的文字应说明为何撤稿该文章,并包括对该文章的完整引用。撤回的文章应保留在公共领域,并明确标记为撤回。
不能假设欺诈性论文作者的先前工作是有效的。编辑可以要求作者所在的机构向他们保证期刊中发表的其他作品的有效性,也可以撤回。如果不这样做,编辑可能会选择发布公告,以表达对先前发表的作品的不确定性的担忧。
研究的完整性也可能会因不适当的方法论而受到损害,从而导致撤回研究。
请参阅COPE流程图以获取有关撤稿和表达关注的进一步指导。有关避免引用撤稿文章的指导,请参见第IV.gi节。
 
Dr. Zhang(4群,生物医学,美国):
对于撤稿的处理流程,可以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制定的流程。如下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总结:

1,学术不端,不管是期刊出版社、还是国内科研管理机构,都会“终身追责”。如果是发表的论文,则不管第几作者,都承担责任。
重磅!学术不端要计入严重失信行为,终身追责....
2,发现学术不端后,需要/会给所有当事人(如论文作者)一个解释的机会,并且需要当事人所在机构提供结果认定说明。
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千万不要置之不理,而是应该主动提供材料。即使真的有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也应该说明,是否局限于这个事件,还是之前也有不端行为。
如果做出合理解释,或者承认本次的错误,提供证据之前的研究无误;则这次撤稿不会是其学术生涯的终点,不会“一辈子就完了”。(想想韩教授)
但如果不给予回应,会被质疑之前所有研究、之后的研究是不可靠的(如之前讨论过的案例)。这是最差的做法,真会导致“一辈子就完了”。
3,忠告。
主观不能作弊,不能做出学术不端的行为。
客观要采取手段避免作弊。比如,所有论文作者,尤其是通讯作者,让第一作者在投稿前递交查重报告等。
 
后面,我们会继续分析,中国医学生物研究论文撤稿的原因。
 
行医本不易,科研路更难;
若为雄心故,两者都需兼。
 

本期编辑: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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