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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群等: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的演进历程

涂群 张茜茜 数据要素评论
2024-09-16

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平台。进入新世纪后,信息化、数字化已逐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已发展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承载平台。过去1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对数字化浪潮下基础设施的认识不断深化、内涵不断演进、内容不断丰富。

(一)国家层面的演进

1.2016年7月《国家信息化发展纲要》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2.2016年9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3.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新定义了基础设施建设,把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定义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4.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列入“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5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6.2020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出台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推进智能、绿色制造”。

7.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8.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9.2020年3月6日,工信部召开加快5G发展专题会,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0.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三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11.2021年3月12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提出“新型基础设施”列入规划纲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

12.2021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13.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优化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等。

14.2022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指出,包括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内容的“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15.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在“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方面,总结提出“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包括:信息通信网络、信息通信服务能力和算力基础设施。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提出“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包括信息通信网络、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

16.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再提“数字基础设施”,提出“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包括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

17.2023年11月23日国家数据局刘烈宏局长在“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据要素治理与市场化论坛”致辞中,首次提出“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5G、光纤、卫星互联网等为代表的网络设施,以通用、智能、超级算力为代表的算力设施,以数据空间、区块链、高速数据网为代表的数据流通设施,以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为代表的数据安全设施。

18.2023年12月26日国家数据局等四部委发布《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强调“算力基础设施”,并提出“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

19.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在“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任务中,提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支持平台企业发展、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变革“等八个发展方向,其中,在第六项上,提出“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二)地方和部委的演进

上海、浙江、山东、贵州、海南、安徽、重庆、江西等8省市和交通运输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出台了新型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或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行动方案、指导意见等专项制度。湖北、湖南、北京、福建、广东、深圳、四川、天津和自然资源部等省市和部委,在数字省域、数字经济、数字政府、管理办法等综合性制度中,提出了数据基础设施相关内涵和规范。

1.上海:“新型基础设施”

2020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新网络(网络基础设施)、新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新平台(融合基础设施)、新终端(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等。

2023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加快新基建布局”,包括网络连接体系、新型感知体系、算力体系。

2023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将新型基础设施升级拓展为新网络—网络基础设施、新算力—算力基础设施、新数据—数据基础设施、新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新终端—终端基础设施等五个方面。

2.浙江:数字基础设施

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经信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

3.山东:数字基础设施

2020年3月1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信息通信网络、数据处理体系、智能终端设备、融合基础设施、防控设施体系。

2021年7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泛在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重点任务,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

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数字基础设施包括算力基础设施、高速宽带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智能化基础设施、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等。

2019年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建设现代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信息通信网络、下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国际信息通信桥头堡,建设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信息高速公路。

4.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基础设施”

2014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工程”,包括:骨干网络设施、重要产业基地网络、重要产业基地数据中心、重点地区北斗增强系统等。

2023年11月2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阳贵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数字基础设施3方面构成,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

5.海南:“大数据公共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

2018年5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办法》,首次出现“大数据公共基础设施”新提法。大数据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政府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等。

2020年7月,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提出“建设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任务,包括5G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国际信息通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五项内容,包括:4G/5G网络、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国际通信设施、数据中心建设、新型信息基础。其中:

2023年12月5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提出“实施数据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数据基础设施包括:算力网络基础设施、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全省统一开发利用平台

6.安徽:数字基础设施

2022年8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括:泛在高速网络体系、5G网络覆盖、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安全保障服务。

 2023年12月11日,安徽省数据局、网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信厅、通信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数字基础设施3方面构成,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

2024年2月28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数字基础设施提速攻坚行动”,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

7.重庆:新型基础设施

2020年6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新型基础设施的三项构成,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

8.江西:“数字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

2023年7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包括:政务“一张网”、政务“一朵云”和公共支撑能力。

2023年5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江西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网络设施、数据设施、智能设施、创新设施、安全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五大构成要素。

9.湖北:“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新基建发展底座”筑牢数字新基建发展底座

2022年8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实施网络强基行动,着力打造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重点任务,包括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底座、强化算力基础设施硬支撑。

10.湖南:数字经济基础设施

2020年1月18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建设数字经济基础设施”重点任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高性能计算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等6项内容

11.北京:“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提出数字基础设施的三方面构成,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

2021年7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新提法,包括全感知城市、智能网联化城市道路、数字城市管廊、建设国际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等。

12.福建:“数字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2021年12月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提出“新型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并提出“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新提法,包括政务网络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去服务能力。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在“基础设施”条目中提出“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包括公共数据基础平台、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13.广东:“先进算力新型基础设施”、“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等。

2021年7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出“统筹构建先进算力和数据新型基础设施”。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提出数字基础设施的5方面构成,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存储、计算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布局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设施。

2023年6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云网端”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共支撑和共性应用能力,打造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粤基座”,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包括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数字基础设施统筹管理、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共性应用平台建设。

14.深圳:数字基础设施

2022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在“基础设施”条目中,提出数字基础设施由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组成:

15.四川:“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2021年9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四川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在“存在问题”部分,提出“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不足”,包括:“政务网络尚未完全整合,电子政务 网络集约化程度较低,部门业务专网互联互通不够,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省级政务云亟待扩容升级,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全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算力、存储等资源缺乏统一调度机制”。

在“总体目标”部分,提出“数字底座支撑全面夯实”,包括:“建成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省大数据资源中心等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可控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集约高效、支撑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在“技术架构”的“基础设施层”部分,提出“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包括:“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数据中心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推动实现政务资源泛在连接、灵活运用、高效配置”。

在“重大任务”部分,提出“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包括: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政务云平台体系、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

16.天津:“智能化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

2019年5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3年)》,提出“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新基础”,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前瞻性试验基础设施、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 

2021年8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市数字化发展新基石”,包括数据感知传输网络、算力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

17.交通运输部:新型基础设施

2020年8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的三方面构成,包括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创新基础设施等。

18.自然资源部:数字化基础设施

2024年2月5日,自然资源部颁布了《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提出“建设集约高效数字化基础设施”,包括:一体化网络体系、算力基础设施、容灾备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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