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

其他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至2月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审查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四、审议深圳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九、其他。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2023年12月30日
其他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不停止施工最高罚三十万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仍然心存侥幸施工作业,最高可罚款三十万元。我市运用特区立法权率先开展的综合性自然灾害防治立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深圳是超大型城市,地处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多发频发,对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出了较大挑战。通过地方立法系统性构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是积极回应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推进平安深圳建设的有力保障。为改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按灾种由各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的现状,《条例》明确建立市、区、街道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制,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应对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承担自然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撑作用。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并加强指导、管理和培训。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就要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条例》要求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面获取自然灾害有关信息,并根据普查结果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治理。在我市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的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边坡和挡土墙维护管理、雷电防护、森林防火等领域,《条例》专门规定了相应措施。比如,明确边坡和挡土墙的维护管理单位,要求其建立并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违反该规定且逾期未改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条例》明确了自然灾害预警期间应急响应基本措施。比如,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预警级别要求,及时停止涉水工程、深基坑、地下空间、高边坡等施工作业,并将相关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否则被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3年9月8日
其他

人大代表问政会聚焦3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至2035年深圳将增加10万张养老床位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作为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的一项重要内容,24日上午,深圳人大代表问政会在市民中心举行。围绕涉及社康中心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中村治理等3件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9位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大代表向相关职能部门一连抛出10多个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问政会。他要求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把重点建议办实办好,为推动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裴蕾,副市长陈清参加问政会。我市正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患者正在经历不同医院就诊和转诊。如果换家医院,此前的检查就要再来一遍,不仅造成医保的重复支出,也给患者带来负担。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共享互认检查检验结果,不得重复检验检查。有关部门接下来如何落实条例的要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这是代表们关注的话题。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加快落实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电子病历的共享,并取得一定成果。目前,在社康机构之间,以及社康机构与其举办医院之间,已经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自2019年起,我市着手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目前,该平台形成两个数据库,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库已向医疗机构开放共享,电子病历库可以通过市民授权调阅。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起,深圳就逐步建立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标准和规则,分批公布了互认医院的名单。目前,我市各医疗机构已采集入库的检查检验报告达3.8亿份,累计为各医疗机构的医生提供了73万多次的共享调阅服务。据介绍,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深圳市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互认的目录,优化互认的规则,强化互认的监管。一方面,通过升级技术手段,提高医疗机构之间调阅检查检验结果的便捷性;另一方面,将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上传率、调阅互认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进一步提高诊疗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全市建成长者食堂和助餐点380多个随着第一批来深建设者逐渐老去和随迁老人持续增多,年轻的深圳如何未雨绸缪积极“备老”?在回答代表提问时,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养老机构数量及床位数持续增加。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76家,
2023年7月25日
其他

骆文智到福田区龙华区调研挂点服务企业 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5月17日和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先后赴龙华区和福田区调研挂点服务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骆文智强调,要充分认识服务企业的重要意义,更好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发展大盘。实地调研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骆文智先后调研了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龙华区和福田区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华润三九医药、亦诺微医药、康奈特电子、中移信息、第一创业证券、金地集团等10多家企业介绍了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改委、科创委、医保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局等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现场解答和回应。实地调研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骆文智边听边记,不时作出回应。他指出,企业是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稳就业的“顶梁柱”,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就业、服务民生、服务大局。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把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与企业互动沟通,全面了解企业诉求,不仅要关注大企业,也要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要重点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鼓励深圳企业做大做强。各企业也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扩大投资、优化结构、壮大产业,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实地调研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汤暑葵参加调研。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3年5月19日
其他

【权威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全文及解读

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数据存储进行分域分级管理,选择安全性能、防护级别与安全等级相匹配的存储载体;对敏感个人数据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还应当采取加密存储、授权访问或者其他更加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七十八条
2021年7月7日
其他

【权威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全文及解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无障碍设施标准设置无障碍电梯或者无障碍厕所以及母婴室的,由住房和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或者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第六十五条
2021年7月6日
其他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八号)

为了规范个人破产程序,合理调整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2020年9月1日
其他

200多项法规铺就深圳繁荣发展路 深圳是全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七成法规属先行先试和创新变通

作为同时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城市,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00多项,成为我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这些法规,就如同一块块基石,铺就了当前深圳繁荣发展之路,也承载着深圳的未来。
2020年8月28日
其他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为了确保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13日
其他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点击上方“深圳人大”可以订阅!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6月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将有机会走出“债务泥潭”,东山再起。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最大限度地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以法治保障“宽容失败”企业资不抵债了,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个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却不能通过同样的方式解决困难。这样的现状既困扰着法院,也困扰着部分本无意成为“老赖”的欠债者。我国目前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仅有企业破产法,被称为“半部破产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破产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深圳经济特区市场经济体系发展比较完善、成熟,对市场经济法治化有着更为急迫的需求。早在1993年,深圳就率先在全国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为国家企业破产法的出台积累经验。个人破产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应有的救济退出机制,深圳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能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让创业创新持续成为深圳经济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市人大代表赵广群、孙迎彤等长期以来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奔走呼吁,此次立法让他们感到欣喜。孙迎彤代表说,深圳是创新创业的沃土,一直有“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氛围。个人破产制度,正是一项以法治保障“宽容失败”的制度,将为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我国民间对于债务关系的信条。赵广群代表说,个人破产制度将改变这一传统观念。“举债的风险双方共担,市民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也将更加谨慎。”欠50万元以上不还可被申请破产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3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如果是违法经营或者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债务的,不能适用本条例。谁有权申请个人破产?一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债务人本身可以申请。二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个人破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重整和清算。重整一般适用于有较为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的人,有能力在一段时期内偿还一定比例的债务,债务人也可以获得比清算更宽松的限制,可以在监督之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对重整计划,《条例(征求意见稿)》设定了“门槛”,包括清偿期限不超过3年,且每次清偿不得间隔3个月等。而清算则是现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在豁免债务的同时其权利也将受到更多限制。破产者不能坐飞机商务舱住星级宾馆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进行相关行为限制,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作出免除剩余债务的裁定之日止,债务人的权利都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得有高消费行为。被严格限制的高消费行为具体包括:不能乘坐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得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不得新建、装修房屋;不得旅游等等。在这期间,债务人的职业资格也受到限制,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经过破产程序后,申请人的生活还要继续。为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其划定了不用于清偿债务的豁免财产,保障其基本生活,包括债务人及其抚养人生活、医疗、学习的必需品和费用;对债务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等,但这些财产价值较大的除外。经3年免责考察期可重获新生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经过一定免责考察期后,可以申请免除剩余的债务,重获新生。免责考察期为3年,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算。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