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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为40多家媒体撰稿的律师,会怎么接案、办案?

刘昌松 知鸦书舍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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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律师有着16年的法治时评经验,这会对他执业产生什么影响?


刘昌松就是这样一位律师。在「律师职业和律师读书」的系列直播中,他将自己一路走来的经历娓娓道来,坦言因为法治时评的撰写,在职业发展过程中获得了诸多机会。


从早年的「小悦悦事件」,到甘肃兰州最大的股权纠纷案,案件的成功代理,辩护成功都与写作有着极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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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将直播的文字整理附在了下方,快来一起阅读吧~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叫刘昌松,是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和其他律师相比,我可能略多一个头衔:我先后为40多家媒体特约撰稿,成为他们的特约评论员,也写了16年的法治时评。这大概算是我的一个标签吧。

我今天来知鸦书舍这一读书的平台进行交流,我也想为这个平台做一点绵薄的贡献。

我去年出了一本新书,叫《像法学家那样思考》,这是我的第二本评论集。

 《像法学家那样思考》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


第一本是《认真对待权力与权利》,其中收集了我一百多篇评论。这本书是《新京报》的评论专集,2014年出版,文章大多是1000-1200字,篇幅相对短一些。

而这一本书选择的这些文章,最长的可以达到5000字。因为没有一定的文字量,很难把一个问题谈得清晰透彻。 

我想跟大家一起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这些年来,我为40多家媒体写作法治时评的情况。

第二,写作法治时评对我的人格、性格塑造和人生的影响有哪些。

第三,是今天这次交流的落脚点——写作法治时评,对我本人接案、办案到底都有哪些影响。



 为媒体写作法治时评


我的写作,实际上并不只有16年。

我原来是学医的,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毕业五年后,也就是在1990年,开始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时有一起医疗官司,最后还打赢了,我一下感觉到法律的吸引力超过了医学,于是就通过自学考试来学习法律。现在还把法律变成了自己的职业。

我是属牛的,今年正好是六十花甲。我属牛的,也姓刘,我们湖北人刘和牛不分,我也还真有些牛的性格。牛的脾气比较踏实,但也有倔劲,我因此吃了不少亏。

■ 刘昌松律师

我的写作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1991年9月2日,《解放军报》的《军人与法》发了我的一篇文章:《法律帮我讲道理》。这篇文章给我带来巨大的回报,是后来任何文章都没法比拟的。

那篇文章,我是为参加普法五年的征文而写的。当时有12家媒体,司法部的《法制日报》牵头,《解放军报》也参与其中,登出了我的这篇文章,还得了奖。

我那时候的工资只有200块钱。这篇文章稿费50,奖金也达到了200。

还不止这样,按照我们单位的规定,凡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的,要奖励500块钱,立三等功一次。出来之后拿退伍金,因为有一个三等功,可以增加5%的工资。一直到现在,我都在享受这篇文章所带来的回报。

当时国家也给了我两个单位选择,但是我想到刚刚建立有自主择业这个说法,于是没有要国家安排工作。就找了一个自由职业,出来做律师了。

所以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它所产生的巨大权益,使我自己后面写作一发不可收拾。奖励和惩罚确实是两种不同的激励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之前也有不少练笔,但投稿都石沉大海,也算是普法征文的的那一篇走运了。

之前的练笔在这个时候水到渠成。我给多家媒体投稿,一年发了不少,开始了我给媒体的写作。这算是我写作生涯中的大丰收时期。

之后研究生阶段,因为我已经发了不少豆腐块,其他的研究生没有这个经历,我一下就被学院发现了,被邀请去参加大学学报的特邀编辑的培训。后来,我成为了学报的特约编辑。

这意味着,甚至我导师的论文最后在学报里发表,我可能都会作为特约编辑进行审稿。在学术文章的编辑方面,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学会了提高自己的学术敏锐性来写文章。

后来我写了一篇6万字的文章,把整个军队律师的成长过程研究了一遍,在《军事历史研究》里发出来了。在《中国军法》《律师世界》这些杂志投稿,我也基本上一投命中。

读研期间,我还有一个很大的收获是:我成为了《中国律师》的特约记者,发了两篇采访报道。一篇采访我们军事法学会的副会长张纪孙教授,另一篇采访了我的导师。

这两篇通讯报道可以说是非常重要。西安政治学院的研究生都非常看重,把它们介绍了出去。军事法学的研究成果不断变成显学,使得军事法学在不少地方设立起院校,这两篇采访在其中恐怕起了很大作用。

另外,我还有两个大的收获。

一个是读书。

导师给我开了30本中外法律名著的书单。因为导师之后要检查,提一些问题并进行交流,所以我就蹲在图书馆死死啃书。这就提升了我在法律方面的素养。

另一个是讲课。

我导师当时开了两门课,一门是律师法学,还有一门是外国法制史,让我给本科生讲课。学生们很欢迎,没有谁抗议,学校也就默认了。我导师自己轻松了很多,这两门课里基本上一半的课是我上的。

1998年我研究生毕业,之后被北京空军法院要过来做了法官。写作也没落下,主要是给《中国军法》和《解放军生活杂志》写专栏。

到了2004年,我从部队出来后,又开始写时评。再到2009年,我在《新京报》发第一篇文章,一发不得了,之后我就成了《新京报》的常客。

这篇文章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贵州习水发生了嫖宿幼女的案件,习水那边的检察长有一段对媒体的发言,说之所以没有按照强奸罪处理,而按照嫖宿幼女罪来处理,是因为嫖宿幼女罪重一些,而强奸罪处理轻一些。

■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嫌疑人受审
图片来源:央视《法治在线》


我当时就抓住了这个观点狠批,我就说强奸变嫖幼,严打还是放纵?

这篇文章当时让我很吃惊,我到腾讯网里面去看,这篇评论底下有15万的评论,阅读量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有多少。

这还只是一家网络平台的评论数。这篇文章当时产生巨大的影响,也推动了案子的后续处理。

这篇文章以后,后面只要涉及到习水嫖幼有新的跟进,都约我去写稿子。我连着发了4篇,后面都收集到了《认真对待权力与权利》里作为专题了。

我这十多年来,给40多家媒体写过文章。

比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也包括给一些官方媒体、大的网站,比如人民网、光明网、法制网、中国网、财经网、民主与法治网、中国律师网等撰稿,还包括了腾讯网、搜狐网、网易网、凤凰网。

尤其凤凰网,我那时候给凤凰网可没少写东西,因为它的尺度最大。连续几年的全国的评论研讨会,基本上都是凤凰网挑头的,那些评论会我都参加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新京报》。我翻了一下通讯录,《新京报》一共有接近100个人。

《新京报》两大拳头产品,一个是评论,另一个就是深度报道。

深度报道是钻到事件里,比如汶川地震,一去就待一个月,最后采回来的东西,有厚厚的一大摞。其他地方去转哪些报道,《新京报》就成了消息源了。

《新京报》的评论也全是自己的。在过去,《新京报》到每个周末的时候,还有八版的评论专版,叫评论周刊,它把评论看得非常重要。后面评论部的十多个小伙子,走马灯似的换了不少,变成了别人的顶梁柱,造就了不少人才。

我也有六起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后续我想把这些收集起来,加起来大约有十来起案件,应该也会成为精彩的一本书。这是对我自己执业生涯的一个交代。

另外我还尝试写国内一些泰斗级法学家的传记。

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有《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还有《马克昌传》,以及写近代法学家的《杨兆龙评传》《修律大臣沈家本》等,我就看到了这样一些。

 《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9


我特别感叹,我们法学教育领域干巴巴的,一些教科书最多就是在某某法律家的祝寿文章里夹带着写一下学术经历,写一下他们是怎么成长的,但是系统地写法学家传记的,实在太少了。

如果传记比较多,会极大丰富法科学生的阅读,使得我们对法学的兴趣剧增。

我认为,法学家传记的写作是价值连城的。


我们国家的法学家传记确实太少了,高铭暄老师九十多岁了,绝对是我们刑法领域的王牌。到2012年的时候,高铭暄老师还写了书,把整个新中国刑法的发展历史全写出来了。

还有诉讼法领域的陈光中老师,法制史领域的张千帆老师的传记,民法领域的佟柔老师,还有梁慧星老师等,都没有传记。

我如果要写传记,我会选刘仁文老师。他是我心中的神一级的人物。他自己就是写文章的高手,写出的法律随笔这一块,恐怕在中国还没有一个法学学者能超过他。他现在有四本法律方面的随笔,《死刑的温度》《司法的细节》《法律的灯绳》《远游与慎思》,都是很厚的部头。



 写作对我的影响


我谈几点:

第一,我认为写作使我思维变得更缜密、更严谨。

俗话说,说过的话飞走了,写过的字留下了。所以写下的东西,就要求能够字斟句酌,能够经得住检验。

法国有一个作家叫司汤达,大家都知道他的《红与黑》。他喜欢读法典,所以书柜里经常放着《拿破仑法典》,他每天都用这本法典来锤炼自己的语言。因为他认为那个法条一句废话都没有,非常精炼,有一种工整之美。



 《拿破仑法典》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1979-10



所以我认为,我写作时评也是在锤炼自己的法律思维,使自己的逻辑变得更缜密了一些。

第二,写作让我结识了众多朋友,尤其是结识了众多媒体。

比如说人民日报老的评论部的前辈杨健老师,主编白龙老师,还有人民日报的副总编范正伟老师,《南方周末》评论部的主编戴志勇老师,还有澎湃新闻评论的沈彬老师,都是我特别佩服的写评论的高手。

第三,写作也给我带来了一些机会。

比如,社科院是国家智囊团,用要报的形式有时候可以供国家参考。因为我写作结识了刘仁文老师,我和刘仁文老师合作了一个课题是建议加强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我建议对死刑案件的行为人一律进行司法精神鉴定,这是必须付出的成本。毕竟,好的正常人不会去杀人。

我如果不是写作,不可能有这个机会。

第四,写作也是我们律师界守望相助的一种方式。

在这一块,我想我也有一些小贡献。徐昕老师为我的《像法学家那样思考》写了一篇简短的书评,题目就叫做《刑辩律师,守望相助》。

在这篇评论之中,徐昕老师写到:

刘昌松律师对我办理的天津大妈赵春华枪案、福建刘大蔚玩具枪判无期申诉案、深圳鹦鹉案、吉林王成忠案、魔术道具假币案、鹿邑轮毂案、太原姜玉东案、包头案等案件,在《新京报》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给予了我莫大的支持。当初,我们尚不相识。为陌生人声援,为公义发声,除了正义,别无其他,这样慷慨、无私、高尚的品格,尽显大律师风范。



这是很大的抬举,徐昕老师还写到:

刘律师的法治评论,延续多年,在律师界影响较大。曾有一位资深律师私下交流时说,他是读刘昌松律师的法治评论成长的。



这个律师大概还是有些调侃的成分,毕竟我写法治时评也就是十多年时间。只能说,我的评论在律师界还有一些读者。

比如福建的赵宇案,我开始写评论就说他是正当防卫,还应该给他授见义勇为的称号。后来这两个都实现了,我可能也做了绵薄的贡献。

我也用自己的笔去参与过营救我们的同行,在这点上,我还是比较自豪的。

以去年为例,我至少参与了两起大的律师事件。

年初的时候,就周泽律师停业一年的事件,我写了三篇文章。最后那篇文章写了大几千字,是给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在年检中,周泽律师被盖了一个「不合格」的戳子。这引起了我们朋友圈里的大量吐槽。有的律师说,周泽律师都不合格,我们这些合格者真的无地自容。这真是说出了我们很多人的心声。

■ 周泽律师


为了写最后那篇公开信,我研究了两整天才开始动笔写。写出来了之后,我发了五个贴子,灭掉一个就再发一个。虽然被灭掉了,没有一篇达到十万+,但很快就有几万人,前面有一篇接近十万+,影响真的很大。

当然,这和周泽律师本身的天花板效应有关。

我曾经发过一个帖子,说我们国家有一个怪现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最好的律师,体制很少进行表彰,有的时候甚至会去吊证。

像李金星律师、袭祥栋律师,是多么优秀的刑辩律师啊。所以当时我确实忍不住了。

我前面说过,我有时候有牛一样的倔脾气。虽然我知道这个风险很大,可能因为这个事会把饭碗打了。但是我不会去想那些东西,所以就发了出去。

当然,后面主管部门就和我谈话了。我后面没有再发。但是别人的转发依然存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而且周泽律师后面,要请我给他做听证代理人,这让我特别感动。在《感谢你们为我申辩》这篇文章中,他写到:

我原本考虑的,就是聘请一位有声望、有胆识的执业律师和一位宪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作为我的代理人。


我原来考虑的代理律师,是法治评论家刘昌松律师。昌松律师有很强的公共表达能力。我读过昌松律师写的很多法治时评,受益良多。与昌松律师联系,表达考虑聘请其担任我听证代理人的愿望后,其痛快地答应了。说这不只是我的事,也是整个律师界的事。



后面又说:

其时,答应代理我听证的刘昌松律师在网上发表了《关于周泽律师拟被处罚给朝阳司法局的致函》,听说也受到了压力。


我在想,作为法治评论家的刘昌松律师,不做我的代理人,而以一个普通律师的身份,对事关律师执业权益的公共事件发表评论,进行公共表达,会不会少些身份羁绊,显得更超脱。

我与昌松律师联系,谈了我的想法后,他表示完全赞同。

也许,昌松律师一开始答应担任我的听证代理人,只是不便拒绝。



我和周泽律师说,这一点判断我不赞同,我没有这个想法。我很高兴,希望最后能够成行。当然,最后周泽律师说风险确实很大,由他们所里的律师来代理是天经地义的。

这个事件最后,周泽律师把我给司法局长的致函,中间四个板块近四千字,都纳到了他的自我申辩材料里去了。

当然了,最后也没办法改变命运,还是停业了一年,周哲律师为此损失了大几百万。

周泽律师当时还跟我说,律师费该怎么收怎么收。我说这不行,过去我们律师身陷囹圄,基本上都是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这对黄金搭档去营救的。现在等到他自己也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我们能为他做点事,怎么还能收费?

周泽律师为代理吕先三这个案子,冒了很大风险。而且了解到吕先三家经济状况紧缺,不仅提供法律援助,还以其他律师的名义最后捐钱给吕先三律师的家属。这是多好的律师。

今天又出现了「两周」,也就是周筱赟律师事件。我写了五篇文章,最后司法局主管部门领导也受不了了,我最后的那篇文章也被灭了,其他的文章还存在。

当然,在全国媒体,在我们法律人共同的努力之下,体制内有良知的人共同努力,采纳了这些意见。最后周筱赟律师和聂敏律师安全着陆了,这些是我们特别高兴的事情。

我因为写法治时评,能够在这里进行一些公共表达,真的感到了无上的荣耀。



当然,我写作法治时评中也有一些教训,有时候本意想挺我们律师代理的一些案子,但最后效果可能律师自己意见都很大。我因此得罪了这位律师的案例也有。


 写作法治时评对我接案、办案的影响


我现在大概有一半以上的案子,都是大家在媒体上看到我的名字以后,莫名前来找到我的。

举几个例子,像广东佛山的「小悦悦」案件,对二审胡军过失致人死亡,是我代理的。原因就是我在《新京报》发了关于小悦悦事件的一篇评论,他的姐姐在顺义找到我,我就过去代理了。

小悦悦是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最后在一家很大的五金城里被碾压死亡。当时还在下雨,声音很嘈杂,肇事司机胡军碾到小孩以后,还以为是硌到了什么东西,就没有下来查看。最后经过调查,他也确实不是有意逃逸。

但是小孩毕竟死了。当时有十八个人路过的时候没有救这个孩子,还是一个拾荒的老人把她送到医院。

■ 救起小悦悦的拾荒老人陈贤妹

最后抢救无效死亡。胡军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三年半。

我参与进去以后,还和毛立新律师、尹富强律师一起,给最高法院还写了一个建议函,要求对这个虽然由一个单位管理,但是路太宽太大、社会车辆可以自由通行的地方,还是应该按照道路交通来看待。

因为过失致人死亡,一般是判3-7年。这个地方因为有逃逸,如果是交通肇事罪就是3年以下,后来在网上了解到撞了人,他就去自首了。如果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话,再加上自首,可以判一年还是缓刑,没有一点问题。

这是我们当时的辩护思路。我们参与以后,《法制日报》上还登了一篇「小悦悦事件」中的道路之争,把我们给最高法院的函件放大,登在上面。这个案子后来二审罪名没有改,但是减了一年,变成了两年半。

所以当时我们去了以后,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就知道了。他说看到我在媒体里面发的评论,案子肯定会很慎重地处理,你们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后来我们给最高院的函,也一块提给了他。

最后也做了一些工作,赔了一万块钱,那边也出了一个谅解书,使二审的时候多了一点情节,最后减了一年的刑。当事人和家属都非常满意。

因为我们并不是做无罪辩护,只是做减刑辩护,罪轻辩护。罪名换不换问题不大,关键是刑法要定下来,当然最好是判缓刑。这个案子最后缓刑,没有执行。

另外,如果大家说自己基本上不给媒体写东西,但是写了不少自媒体、博客,这也挺好的。

我这个地方有一个案例,甘肃的一起案例,这是甘肃兰州最大的一个股权纠纷案件,是2013年发生的事情。

案件当事人在兰州是一个很大的商人,有好几个上亿的企业。他是怎么找到我这儿的呢?不是看《新京报》的报道,是因为关于李天一案,我当时发了博客,写了李天一案的四大看点。结果这个商人看到了我,笃定我是不二的人选。

他说无论是从法律素养、表达,还是从人品来说,他都能读得出来,认为我们特别有缘,就飞来一趟北京。

我们一拍即合。这个案子我们签的律师费是给我付30万风险代理,赢了以后再给我付150万。最后我们赢得很彻底。当时我也动用了很多手段,在《司法公正》这个杂志上把中间的内幕都披露出来了。

另外就是也公开来这个案子,杂志里登了《兰州中院和甘肃高院拉锯审理九年未结案的一起股权纠纷案的法律透析》,把内幕都给捅了出来。

因为甘肃高院副院长是对方可以走的后台,使这个案子无法落地。在兰州中院判得挺好的,到了甘肃高院就被撤销发回重审,导致三次发回重审。

最后我们一下打赢了,公正的判决让侵权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大获全胜。

这起案子,我们把这一杂志给他们法院从院长到各个庭,全部都寄了过去,形成了很大压力。最后我们赢了。

还有一些其他案例,当事人请到我们的时候,对我们的信任都还是来自于我的这些文章。

有时间的话,我们后面有机会再好好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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